關于執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50號)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發布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50號),自2025年3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委托。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當在認證風險可控、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積極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減輕企業負擔,便利企業獲證。自2025年3月1日起,我中心將對《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50號)中新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正式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根據國家認監委2024年第25號公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CNCA-C25-01:2024)已于2024年12月12日發布,并于2025年3月1日起實施。
為保障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有序開展,我中心發布了CQC-C2501-2025《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見附件1,以下簡稱“細則”)。該細則將于2025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
對于已有合格評定結果的采信要求見附件2。電動汽車交流供電設備和電動汽車直流供電設備應分別按照對應的標準技術差異(見附件3和附件4)將已有自愿性認證型式試驗報告轉換為強制性產品認證型式試驗報告。
我中心暫以自行編制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關鍵元器件和材料清單(見附件5,以下簡稱“清單”)實施CCC認證。最終以國家認監委技術專家組發布的決議為準。
附件1 CQC-C2501-2025《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
附件2 關于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業務中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的要求
附件3 交流供電設備CCC認證依據標準與自愿性認證依據標準技術差異表
附件4 直流供電設備CCC認證依據標準與自愿性認證依據標準技術差異表
附件5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CCC認證CQC關鍵元器件和材料清單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