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充換電頭條(微信公眾號:chd2005s)獲悉,近日,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了《重慶市2024-2025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其中提到,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營造推廣氛圍獎勵。2024年度的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2025年度的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31日。申報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營造推廣氛圍獎勵的企業自行將材料提交至市經濟信息委。
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獎勵。項目采用預撥獎勵資金的方式,清算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1日。申請清算農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獎勵的建設運營企業(備案主體)提交的材料由各區縣經信部門統一收集后報送至市經濟信息委。
充換電基礎設施獎補標準:
農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區以外農村地區(鄉、鎮)建成投運并面向全社會開放,且平均單槍功率(充電模塊功率/充電槍數量)不低于60千瓦的公共直流充電樁。對達到建設目標及公共充電站實現鄉鎮全覆蓋的區縣,給予6000元/槍的一次性建設獎勵。
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2024年度,市級車樁監測平臺、市級充換電APP建設運營項目。對市級車樁監測平臺、市級充換電APP運營平臺建設運維主體,按照不超過年度投入金額的50%,分別給予不高于300萬元、50萬元的年度獎勵。
營造推廣氛圍:2024年度在市內舉辦新能源汽車國際車展、新能源汽車下鄉、充換電基礎設施、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等新能源汽車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峰會、論壇、展會、大賽、培訓、沙龍等活動。對具有相關資質的活動舉辦方,按照不超過活動經費(場地租賃費、搭建費、推廣費、咨詢費、現場執行費)的30%給予獎勵,單場活動年度獎勵資金不高于100萬元。
2023及以前年度已建成投運但未獲得建設補貼的充換電基礎設施: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2023年度充換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渝財規〔2023〕3號)、《關于開展2023年充換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渝經信發〔2023〕43號)相關要求及標準執行,申報時間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31日,申報流程、申報材料形式、審核流程及資金撥付方式參照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及營造推廣氛圍獎勵執行。對于符合本通知要求但本次未申報的,今后不再予以清算。
充換電頭條(微信公眾號:chd2005s)了解到,2024年4月3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重慶市新能源汽車便捷超充行動計劃(2024至2025年)》。明確指出:到2025年年底,全市建成超充站2000座以上,建成超充樁4000個以上。
截至2024年3月底,重慶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約48萬輛、占全市汽車保有量的7.5%,滲透率超過40%。與此同時,全市累計建成充電樁23.75萬個,其中公共充電樁3.16萬個(快充樁1.67萬個,慢充樁1.49萬個),個人充電樁20.59萬個,350kW以上超快充樁30個。
據了解,重慶市高速公路沿線已建成充電站150座,充電樁594個,移動充電樁97臺,換電站13個,基本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網絡全覆蓋。
原文如下:
關于開展重慶市2024-2025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渝經信發〔2025〕9號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財政局,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財政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2025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勵政策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21號)有關要求,現就開展2024—2025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方向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勵政策重點支持“補短板”建設和配套服務能力提升,主要包括農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獎勵、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營造推廣氛圍獎勵。
二、獎勵標準
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2025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勵政策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21號)、《關于開展2025年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點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渝經信發〔2025〕1號)相關文件執行。
三、申報主體
各區縣經信部門負責申報各自轄區(管理范圍)內的農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獎勵;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營造推廣氛圍獎勵由相關企業自行申報。
四、申報條件
各類項目申報條件詳見《申報指南》(附件1)。
五、申報時間及流程
(一)農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獎勵。項目采用預撥獎勵資金的方式,清算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1日。申請清算農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獎勵的建設運營企業(備案主體)提交的材料由各區縣經信部門統一收集后報送至市經濟信息委。
(二)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營造推廣氛圍獎勵。2024年度的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2025年度的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31日。申報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營造推廣氛圍獎勵的企業自行將材料提交至市經濟信息委。
六、申報材料形式
各申報主體于申報截止時間前將申報材料紙質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加蓋公章)、電子文檔(包括申報材料word或excel格式電子文檔,以及所有加蓋公章紙質材料的PDF掃描件,一式兩份)刻盤后一并報送至市經濟信息委政務服務大廳。聯系人:郭薇;聯系電話:023—63897957;地址:重慶市渝北區云杉南路12號。
七、審核流程及資金撥付
(一)農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獎勵。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2025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勵政策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21號)明確,將獎勵資金預撥至有關區縣,各區縣收到預撥獎勵資金后,應將資金專項用于農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待完成建設目標后,盡快向市經濟信息委申請清算。
各區縣經信部門應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可委托第三方機構),并完成自評報告(附件2)報送至市經濟信息委。市經濟信息委組織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清算報告。
各區縣財政部門應嚴格按照財政資金管理要求,在清算后30日內將獎勵資金撥付至公共快充站建設運營企業(備案主體)。對未按要求完成目標任務的區縣,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將按照有關規定收回預撥獎勵資金。
(二)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營造推廣氛圍獎勵。企業應自行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把關,市經濟信息委組織第三方機構對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出具審核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撥付獎勵資金。
八、以前年度補貼補報事項
2023及以前年度已建成投運但未獲得建設補貼的充換電基礎設施,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2023年度充換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渝財規〔2023〕3號)、《關于開展2023年充換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渝經信發〔2023〕43號)相關要求及標準執行,申報時間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31日,申報流程、申報材料形式、審核流程及資金撥付方式參照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及營造推廣氛圍獎勵執行。對于符合本通知要求但本次未申報的,今后不再予以清算。
九、工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各單位應嚴格按申報要求提供項目申報材料,對提交的申報材料嚴格審核把關,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強化財務監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獎勵資金,對于違反財政資金管理使用要求的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嚴肅申報紀律。相關工作人員要切實做好項目申報工作,加強平臺數據校核,不得弄虛作假、玩忽職守、敷衍塞責。對違規謀補和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補的企業,追回違反規定謀取、騙取的有關資金,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對不配合獎勵信息核查、擾亂阻礙審核結果認定,以及核查抽查認定虛假建設、樁站信息與實際不符、上傳市級監測平臺數據與實際不符、獲得獎勵后樁站閑置等行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公示通報、扣減獎勵資金、暫?;蛉∠剟钯Y金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2025年度充電基礎設施項目申報指南
2.XX區(縣)關于農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完成情況自評報告
3.重慶市公共快充站建設獎勵申請書
4.重慶市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申請書
5.重慶市新能源汽車營造推廣氛圍獎勵申請書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2025年3月3日
2024-2025年度充電基礎設施項目申報指南
XX區(縣)關于農村地區(鄉、鎮)公共快充站建設完成情況自評報告
重慶市公共快充站建設獎勵申請書
重慶市市級充換電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申請書
重慶市新能源汽車營造推廣氛圍獎勵申請書
來源: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