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一項授權法案,對《歐洲廢物名錄》進行重大修訂,旨在應對新型電池技術發展帶來的挑戰,提升廢物分類、回收效率及環境安全保障。此次修訂是落實《電池與廢電池法規》(Regulation (EU) 2023/1542)的關鍵舉措,標志著歐盟向循環經濟與氣候目標邁出重要一步。核心修訂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1.新增危險廢物代碼,覆蓋新型電池技術
法案針對鋰基、鎳基等新型電池化學物質及回收過程中產生的中間產物(如“黑質”),引入特定危險廢物代碼。此舉將強化對電池制造、使用和回收全生命周期的追蹤管理,確保危險成分按《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CLP法規)科學分類,降低環境與健康風險。
2.堿性電池統一歸類為危險廢物
基于最新科學評估,所有堿性電池(原為普通廢物)將被重新劃為危險廢物。這一調整打破了20世紀90年代的舊標準,依據當前電池中重金屬濃度及CLP法規的毒性標準,以更嚴格的標準管控其處理流程。
3.單獨代碼管控鋰基電池風險
針對鋰基電池在運輸和市政垃圾處理中的爆炸隱患,法案新增“20 01”子類危險廢物代碼,要求對分揀后的鋰基電池實施專門管理,減少火災風險并提升回收安全性。
此次修訂響應《電池法規》序言116條要求,旨在通過更新廢物名錄,解決快速發展的電池市場與回收技術脫節問題。歐盟委員會聯合研究中心(JRC)聯合成員國、企業及民間團體,經多輪專家咨詢(2023-2024年)及公眾意見征詢(2024年10-11月)后形成最終法案。
法案依據《廢物框架指令》(2008/98/EC)第7條授權通過,將于官方公布20天后生效,并給予行業18個月過渡期以適應新規。在此期間,廢物處理企業需調整許可資質、升級設施并優化分揀流程,確保合規運營。
歐盟委員會強調,新規將推動電池廢物精準分類,提高回收材料利用率,助力《關鍵原材料法案》目標達成。同時,統一的危險廢物標準將減少跨境運輸監管漏洞,強化全球供應鏈可持續性。此舉措不僅保護環境與公眾健康,更將為歐洲電池產業創造技術領先優勢,加速綠色轉型進程。